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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完成转让后,原先遗留债务该由谁承担?

发布日期:2025-03-10 14:50:46   浏览量:21

公司完成转让后,原先遗留债务该由谁承担?

通常情况下,公司转让后,原公司所负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接。在法律规定中,公司进行转让时,必须遵循法定程序,通知债权人,并在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。这一做法是为了让债权人知悉公司转让情况,以便其做出恰当决策。

公司完成转让后,原先遗留债务该由谁承担?

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,既未要求公司清偿所欠债务,也未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,那么可认定为债权人认可公司转让行为,此时原公司债务就由转让后的公司负责。

南通要债公司提醒注意的是,若转让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,且该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,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,并要求原公司与转让后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。

总的来说,一般情形下,公司转让后债务由受让公司承担。不过,在整个转让过程中,务必注重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竭力避免出现恶意转让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,以此确保交易的公平与合法。

案情回顾

小刘将自己的公司转让给小李,但转让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小静。之后小胡又从小李处接手公司,此时小静要求清偿债务,小胡却称公司转让已完成,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。小静则认为该转让不合法,损害了自身权益,双方因此产生争议。

案情分析

1、由于小刘转让公司时未通知债权人小静,可知转让程序存在缺陷。

2、倘若小胡与小李不存在恶意串通行为,且小静未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,依据规定,债务应由小胡的公司承担。

3、要是小胡与小李确实存在恶意串通并损害小静利益的行为,小静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,让小刘和小胡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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