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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倒闭欠了好多钱,应当怎样处理?
在应对公司倒闭之后出现的欠款问题时,需要全面剖析诸多复杂的因素。
首要的工作是对公司的各类资产展开细致的清查,包括固定资产、流动资产以及知识产权等项目,从而明确哪些资产的权属能够被用于偿还债务。
在清算的环节中,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按照顺序依次清偿各类债务。
依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的明确规定: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,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:
(1)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、医疗费、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款项;
(2)应当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;
(3)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;
(4)最后,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。
若公司的总资产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,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妥善处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
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
破产企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