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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借人与转账人不同,该怎么去起诉

发布日期:2026-02-09   浏览量:29

出借人与转账人不同时,起诉需明确主体资格。

实际出借人满足条件可起诉,转账人需证明借贷关系才能起诉,且起诉要提交相关证据与符合要求的起诉状至有管辖权的法院。

出借人与转账人不同,该怎么去起诉

法律解析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当出借人与转账人不一致时,实际出借人和转账人的起诉有着不同的依据。

如果转账人只是代付,实际出借人作为真正的债权人,可以凭借借条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证明借贷合意以及转账记录证明款项交付的证据,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。

而转账人若主张自己是出借人,就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与借款人存在借贷关系,不能仅靠转账记录,不然法院可能驳回诉求。

起诉时,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写清原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内容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。

如果在这类借贷纠纷起诉中存在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案情回顾:

小丁称小戴向其借款,小丁委托小王转账给小戴,但未签订借条。小丁以自己名义起诉小戴还款,小戴则认为转账人是小王,应是小王与其存在借贷关系,小丁无起诉资格。同时,小王也向法院起诉,主张自己才是出借人,要求小戴还款。

案情分析:

本案中若小王仅是代小丁付款,根据法律规定,实际出借人小丁可作为原告起诉,不过小丁需准备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,像能体现双方借贷合意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,以及证明款项交付的转账记录。

若小王主张自己是出借人起诉,她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小戴有借贷关系,不能仅以转账行为认定借贷关系。若小王无法证明,法院可能不支持其诉求。另外,无论是小丁还是小王起诉,都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写明原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内容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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